导航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公司动态

从日本经验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2019-01-11 10:23:29 2065人 已读

摘要: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审美观念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已经或者正在消失,如果不施加一定的外力,它注定是要走向消亡的。因此,如何通过保护措施确保其“活态性”,使其在新的环境中能够继续传承,是一个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的课题。我们的邻国日本一直被认为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先进国,不论是立法还是实践,都走在了亚洲各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列,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的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静态保护与活态保护两种方式,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可以实施静态保护,但这种保护方式永远无法替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实施活态保护,就是要尊重文化遗产自身的文化特征和传承规律,注重文化遗产传承和发展的可持续意义。我们的邻国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国家,也是世界公认的文化遗产保护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不论是立法还是实践,日本都走在了亚洲各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前列,他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早在19世纪的明治初年就已经开始。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贡献归纳起来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无形文化理念的提出。在日本,文化遗产被称为文化财,日本对文化遗产采用两分法,即将文化财划分为有形文化财与无形文化财。日本在1950年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与“有形文化财”概念相对,第一次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日本文化财两分法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形成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弘扬,树立了典范。2、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强调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人”的因素。日本在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保护模式上有许多独到之处。

 

一、“人间国宝”的认定和保护

非物质文化不能脱离生产者和享用者而独立存在,它的生存与发展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而确保其“活态性”,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传承人,因为人是非物质文化的载体。谁是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当然主要是指那些掌握特殊技艺的人,他们不仅具有高超的手艺及罕见的绝技,而且传承着本地域的行业规矩和信仰禁忌等,这些无形的精神因子,是非物质文化的灵魂。

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非常重视传承主体,强调对传统文化持有人的保护。因为无形文化财,不是有形的物,而是无形的“技艺”、“技能”。这些“技艺”和“技能”是仅仅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的。技艺、技能的展示、生产、传承,都离不开具体的人。所以无形文化财保护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传承人的认定,而且日本也将其作为一个核心环节,认定工作非常的谨慎与严格。但问题是,作为被认定对象的“重要无形文化财”的“技艺”或“技能”的持有者,有时是一个个人,有时是两个人,有时可能是多数人。有鉴于此,《文化财保护法》规定,“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传承人认定,有“个别认定”、“综合认定”和“团体认定”三种方式。

其中“个别认定”,是对具有高度技能的个人进行认定。“综合认定”是对由两人以上共同表现的技能保持者的认定。“团体认定”则是对艺能或工艺技术在性质上缺乏个人特色、并且在该技能或工艺技术的保持者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对于那些成为主要构成成员的团体认定。“个别认定”和“综合认定”是对于传承人的认定,而“团体认定”则是对于保持团体的认定。所谓的“人间国宝”,指的是那些具有高度技能,能够传承某项文化财的“身怀绝技者”,它属于“个别认定”和“综合认定”所认定的传承人,这是一项日本艺能界认可的最高且是终身的荣誉。文化厅长官负责监督被认定的“人间国宝”,这些艺术家在传承技艺时要进行记录、保存并公开。

艺术家一旦被认定为“人间国宝”,这也就意味着其技艺和作品被全社会认可,自然也就会价值倍增,与此同时,他们在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的同时,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文化财保护法》明确规定,文化财持有者,同时也应该是文化财的传承人,如果文化财的持有者不从事传承自己技艺的活动,那么无论他的技术多高,都不会被政府认定为“人间国宝”。日本的“人间国宝”每年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200万日元补助金,这笔资金是政府为培养和传承继承人而提供的,因此也要向政府报告款项的用途。事实上,这些被认定为“人间国宝”的艺术大师往往要拿出更多的钱用于其事业的振兴和传承。从日本“人间国宝”的认定和扶持制度的效果来看,已经形成了促进传统文化持续延续和发展的有效机制,日本很多传统的艺术表演“能乐”、“歌舞伎”、“狂言”、“讲谈”等,都因此而获得了有力的保护和扶持。

几十年来,日本“重要无形文化财”的认定始终坚守宁缺勿滥的原则,标准非常严格。因此与重要无形文化财相对的“人间国宝”的产生也是非常的谨慎。以工艺技术领域为例,从1955年发表第一次认定到2004年为止49年间,被认定为“人间国宝”者仅有145人。除日本政府的有关法令和措施外,日本各地方自治体也根据日本政府的《文化财保护法》,先后都制订了“指定无形文化财的技艺保持者及保持团体的认定基准”法案,加强了各地方对无形文化财的保护意识。日本政府的重视和法律制度的健全,基本保证了“人间国宝”的高水准,获得“人间国宝”称号者得到了民众普遍的认同和敬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儿童意识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仅限于对少数掌握技艺的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是远远不够的。在对核心传承人进行重点保护的同时,还应重视“群体”传承人的培养。如果一项非物质文化,仅靠一两位熟谙该活动仪式或技艺的人,而没有社区民众的积极参与,无论如何是传承不下去的。如民间剪纸,虽然凭一把剪刀、一张纸就可以完成,但是如果没有人购买、没有人使用、没有人欣赏,时间久了,剪纸艺人也会失去创作的动力和热情,不用说子女不愿继承,老人们也不会同意子女继续从事该行当。 因此,从广义上说,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并不是某个个体,而应是一个“群体”;在这个“群体”中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层次:核心传承人,重要传承人,一般传承人。而那些需要群体共同参与的项目,大型的民俗活动等,可以说所有的社区居民都是“传承人”。在“群体”传承人培养上,少年儿童的培养是其核心,因此在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过程中应强化“儿童意识”,在这方面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

从日本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来看,无论是政府文化保护政策的制定,还是学校课程的设置,以及民间的各种民俗活动,都将儿童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而且还非常强调儿童的参与。

日本政府在制定无形文化财保护以及地域文化振兴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就特别注重儿童的问题,例如:日本文部省规定,小学生在学期间必须观看一次能剧,希望通过提高观看传统艺能的机会,培养对传统艺能感兴趣的人群。特别是增加孩子们可以亲身接触传统艺能的机会;尽量丰富孩子们接近生活文化和国民娱乐的机会;在学校和社区尽量充实孩子们学习和体验仍然存在的文化团的机会。

从1996年起,文化厅每年都要在全国举办两场主题为“日本的技能和美——重要无形文化遗产及其传承者们”的展览,这是该厅致力于将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技能”及其技术传承者们予以“公开”事业的一环。展览的内容主要涉及被指定为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陶艺”、“染织”、“漆艺”等传统的工艺技术,展示在这些工艺技术的表现中所不可或缺的用具与材料的制作与生产,展示特别选定的文化遗产保存技术等。届时,文化厅通常还会将所收藏的“人间国宝”及保持团体的代表性作品与有关的珍贵资料,一同予以公开展示。此外,在展览举办期间,往往还要同时上映由文化厅主持制作的工艺技术记录影片等。

对于“能乐”和“人形净琉璃文乐”、“义太夫节”等国家指导为“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传统艺能”,通常是由国家补助其展开“培养传承者”的事业,并在国立剧场举行公演、艺能研修、培养后继者以及收集有关资料等项目的活动。近些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将这些传统艺能传承下去,还设置了旨在促使小学生也能体验传统艺能的机会。以重要无形文化遗产“歌舞伎”的保持者团体“社团法人传统歌舞伎保存会”为例,从2001年开始,实施了以中学生为对象的“歌舞伎讲习会”,从2002年起,该项目作为文化厅的事业拓展到以小学生为对象,并且每年都予以实施。

体验对于提高儿童对非物质文化的认识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少年儿童普遍对新的事物存在好奇的心理,因此,不能把少年儿童简单地当作被动的消费者和无动于衷的观众,要让他们成为传统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在日本被确定为民俗文化财的活动中,几乎都有儿童的方阵、儿童的参与,而且始终将儿童放在第一的位置。以“歌舞伎”为例,2006年度日本“小学生歌舞伎体验教室”,于七、八月间分别在国立剧场和江户东京博物馆举行,参加活动的小学生们可以直接接受到歌舞伎演员和演奏家们的指导,参加歌舞伎的表演,试穿歌舞伎的装束,学习歌舞伎的表演动作和情节等,最后在活动结束时,孩子们还要身穿歌舞伎的服装化妆打扮,在国立剧场的舞台上利用真正的舞台装置和道具,举行他们的学习成果发布会。

善于运用民俗庆典活动对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也是日本提供群众参与传统文化活动的重要手段。日本的节假日之多,其国内各地域各城市的民俗庆典活动之多,是闻名于世的。这些活动对日本的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在一年的不同时期,日本各地都会举行不同规模且风格迥异的民俗庆典活动。其中很多民俗庆典活动的道具以及举行过程都已经被认定为日本重要无形文化财。通过让群众“过节”的方式,使传统文化进入到大众之中,这正是培养非物质文化“群体”传承人的最好途径。以日本国家级民俗无形文化财“参弥礼踊”(一种祈祷五谷丰收的祭祀礼仪)活动为例,该活动的时间从4月29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历时半个多月,其中5月3日是高潮。这项活动保留有传承下来的古老仪式,参与活动的人员涵盖各个年龄阶段,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刚刚入学的小学生;涵盖各种职业,既有神社神职人员,也有许多家庭妇女。其中最让人惊讶的是大量青少年的参与。如采用扶乩的形式来筛选神童,神童作为神的化身,是整个仪式活动中最受尊敬的人。活动中的神童,身着和服的小女使,及队伍前方由一位大人带领的年仅四五岁的男童(据介绍地位仅次于神童),以及仪式中的两位最主要的舞者,年龄大约十四五岁,都在这项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日本的学校教育也非常重视民族传统文化的学习。1981年,日本中小学社会科设立了传统工艺品课程,让孩子们从小就去认识民族的传统文化,培养他们对传统文化的尊重态度和爱好心理,丰富他们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日本社会,从政府机构到社区组织,从学校到文化设施单位都参与到丰富青少年持续体验,不断学习传统文化艺术的系统之中。而且已经形成了一个政策引导、全民重视、学校教育、儿童自觉参与的立体式教育模式。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特征决定了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传承比抢救更为重要,也更为困难和复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规律主要表现为以人为载体的“代代相传”,从日本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体制上来看,对“人”的重视是一个突出的特点。日本的“人间国宝制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这种认定制度也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推广,被纳入“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抢救与保护”的整体框架之中。日本对于群体继承人,特别是少年儿童在文化传承体系中的重视,也是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中可以借鉴和学习的。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乔晓光.《本土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美术研究文集》.江西美术出版社,2008

3]川村恒明.《文化财政策概论——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的开展》.东海大学出版会,2002

4]铃木良.《文化财与近代日本》.山川出版社,2002.

5]陶立,樱井龙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论集》.学苑出版社,2006

 

(原文刊载于《神州民俗》2012年第188期)

邮箱

hkeocp@163.com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