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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理论、历史及研究现状

2020-08-06 17:08:39 1621人 已读

我国对于文物、古迹等传统文化的保护有着悠久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针对物质文化遗产出台了许多保护性的法律法规。非遗的保护意识,我国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才开始出现的。


早期,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未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国际社会对它的认可也是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所提到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遗址三类,并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后各国对申遗都倾注了很大的热情,而对非遗的保护工作却相对滞后,8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逐步认识到非遗保护问题的重要性,198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特设置了一个非物质遗产管理部门,因此,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此时才真正地开始出现。

1989年11月巴黎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正式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中提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1997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通过了建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决议,并界定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含义;199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0届大会通过了设立人类非物质和口头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决定,并在2000年6月于巴黎总部成立评委会,制订申报指南,接受各国的申报工作;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9项获得通过。由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专业术语开始更广泛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文化遗产,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物质文化遗产侧重于物,就是在的自然文化景观和建筑遗址;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技能和知识的传承。有形的建筑、器具等是以物质方式存在,而无形的民歌、传统手工艺等依赖口头相传得以保留,后者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遗的最终主体是人,是遗产的传承。当前,非遗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传承的危机。随着工业化、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传统手工技艺有的正处于濒危状态,有的已经消亡。非遗代表性传人、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以及他们不朽的艺术作品不但现在、而且永远值得我们去研究和保护。一般来说,中国民间艺术与技术结合的较为紧密的则影响较大,非遗随着历史长漂流到世界各地,通过在海外传播及收藏的研究,可以更多地了解非遗所折射出来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多维空间和多层次内涵对世界各国人民在审美观念、生活方式、文化形态等方面发生的一系列相应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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